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 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 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 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 “吾以奚齐 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 :“能。”献 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 :“使死 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 公卒。里克、 邳郑欲内重耳 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 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 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 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 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 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 犹可磨也,斯言之 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 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