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。督责 之,则臣不 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。此臣主之分 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 主独制於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极 矣,贤明之主也,可不察 焉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