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六年,有司 言淮南王长 废先帝法,不听天子 诏,居处毋度,出入拟於天 子,擅为法令, 与棘蒲侯太子奇谋反,遣人使闽越及匈奴, 发其兵,欲以危宗庙 社稷。群臣议 ,皆曰“长当弃 市”帝不忍致法於王,赦其罪,废勿王。群臣请处王 蜀严道、邛都,帝许之。长未到处所,行病死,上怜之。後十六年,追 尊淮南王长谥为厉王 ,立其子三人为淮南王、衡山 王、庐江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