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 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 朔,易服色,法制度 ,定官名, 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 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 遑也。诸律令所更 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 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 灌、东阳侯、冯 敬之属尽害 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 ,专欲擅权,纷 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 疏之,不用其 议,乃以贾生 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