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 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 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 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 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 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 曹实物,官吏令 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 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 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 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 信,吏卒格信 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 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