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人、 赘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以 东,属之阴 山,以为十四县,城河上为 塞。又使蒙恬渡 河取高阙、山 、北假中,筑亭 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 初县。禁不得 祠。明星出西方。三十四年 ,適治狱吏不直者 ,筑长城及 南越地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