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 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 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 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 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 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 而案尚书大行无 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 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 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 闻上无意杀魏 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 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 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