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 子也,其 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 公与他异母。及 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 及太子免 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 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 令蔡人诱厉 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 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 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 秋曰“蔡人杀 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