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 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 史及中丞。使 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 众,称为敢决 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 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 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 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 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 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 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 上林苑门,宣下 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 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