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 长姬生悼太子 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 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 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 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 怒,欲诛招,招发 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 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 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 闻陈乱,乃杀 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 伐陈,陈君 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 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 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