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 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 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 “齐桓公益骄 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 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 曰:“能。”献公 曰:“何 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 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 。里克、 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 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 辅之,子将何 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 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 齐于丧次,献 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 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 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 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