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 台上弹人,观其 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 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 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 会前数谏 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 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 居处节, 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 。”遂触树而 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