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 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 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 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 、随会前数谏, 不听;已又见死 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 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 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 居处节,鉏麑退 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 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