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 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略 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以东,属之阴山,以为 十四县,城河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亭 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 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方。 三十四年,適 治狱吏不直者,筑长城及南越地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