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 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 与他异母。及桓 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 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 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 之少子林怨厉 公杀其父与兄, 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 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 ,以淫出国, 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