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 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 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 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 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 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 蔡。桓公之 少子林怨厉公杀其 父与兄,乃 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 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 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 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 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