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孝文十六年,徙淮 南王喜复故 城阳。上怜淮南厉王废法不轨,自使失国蚤死,乃立其三子:阜陵侯安为淮南王,安阳侯勃为衡 山王,阳 周侯赐为庐江王,皆复得厉王时 地,参分之。东城侯良前薨,无後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