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书奏,二世悦。於是行 督责益严,税民深者为 明吏。二世曰:“若此则可 谓能督责矣。”刑者相半於道, 而死人日 成积於市。杀人众 者为忠臣。二世曰:“ 若此则可 谓能督责矣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