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 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 诏,曰“ 事有不便,以 便宜论上”。及系 ,灌夫罪至族,事 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 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 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 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 。魏其良久 乃闻,闻即恚, 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 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 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 恶言闻上,故以 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