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 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 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 ”。及系,灌 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 上。魏其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 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 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 矫先帝诏,罪 当弃市。五年十 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 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 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 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 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