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 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。督责之, 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 。此臣主之分 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莫敢 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独制於 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极矣, 贤明之主也,可不 察焉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