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 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 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 ,历家曰小凶,天 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 曰大吉。辩讼不 决,以状闻。制曰 :‘避诸死忌, 以五行为主。’ 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