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 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 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 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 乱,齐孝公之 立,诸侯兵数至 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 齐女,毋去心 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 侍者在桑 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 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 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 命。子不疾反国 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 衰等谋,醉重耳, 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 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 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 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 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 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 何足食! 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