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 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 公病,行後,未至,逢 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 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公亦病 ,复还归。病甚 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 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 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 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 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 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 死之,或 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 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 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 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 也,斯言 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 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 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