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摇,骨肉不相任,故喘,不当医治。脉法曰“年二十脉气当趋, 年三十当疾步,年四十 当安坐,年五十当安卧, 年六十已上气当大董”。文王年未满二十,方脉气之趋也而徐之 ,不应天道四时。後闻医灸之即笃,此论病之过也。臣意论 之,以为 神气争而邪气入,非年 少所能复之也,以故死。 所谓气者 ,当调饮食,择晏日 ,车步广志,以適筋骨肉 血脉,以泻气。故年二十,是谓“易■”。法不当 砭灸,砭灸至气逐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