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有扈氏不服,启伐之,大战於甘。将战,作甘誓, 乃召六卿申之。启曰:“嗟!六事之 人,予誓告女:有扈氏 威侮五行,怠弃 三正,天用剿绝其命。今予维 共行天之 罚。左不攻于左,右不攻于右,女不共命。御非其马之政,女不共命。用命,赏于祖;不用命,僇于社,予则帑僇 女。”遂灭有扈氏。天 下咸朝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