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 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 渭之会。曰:“昔 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 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 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 周馀民有之 ,地至岐 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 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 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 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 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