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 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 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 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 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 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 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 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 不得擅摇, 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 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 。为右扶风, 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 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 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 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