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 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 之。其後人有上 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 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 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 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 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 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 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 后以冒絮提文帝, 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 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 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 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 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