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 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 常被甲,令 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 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 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 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 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 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 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 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 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 反,今居一 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 出之。”於是使 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 邑。绛侯既出,曰: 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