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孝文十六年,徙淮南 王喜复故城阳。上怜淮 南厉王废法不轨,自使失 国蚤死,乃立其三 子:阜陵侯安为淮南王,安阳侯勃为衡山王 ,阳周侯赐 为庐江王,皆复得厉王时 地,参分之。东城侯良前薨,无後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