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 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 之言,乃随父西。 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 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 可复续,虽欲改 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 不可得。 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 也。”书闻,上 悲其意,此 岁中亦除肉刑法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