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 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 孝作輣车镞矢, 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 孝。白嬴 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 ,恐言国阴事,即 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 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 冬,有司公卿下沛 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 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 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 ,闻律先自 告除其罪,又疑 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 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 验,公卿请 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 曰:“勿捕。”遣 中尉安、大行 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 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