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 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 上弹人,观 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 数谏,不听 ;已又见死人手 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 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 居处节,鉏麑 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 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