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 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 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 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 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 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 灵王闻陈乱, 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 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 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