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 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 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 二岁而桓 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 公之立,诸侯兵 数至。留齐凡五岁 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 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 主。其主乃杀 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 人生安乐, 孰知其他!必 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 子,穷而来此,数士 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 国,报劳臣,而怀女 德,窃为子羞之。 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 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 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 食舅氏之肉 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 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 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