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 文二十馀年,天 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 名,兴礼乐,乃 悉草具其事仪法 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 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 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 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 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 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 天子後亦疏之, 不用其议,乃以贾 生为长沙王太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