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 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 事有不便 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 系,灌夫罪至 族,事日急,诸 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之,幸 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 书独藏魏 其家,家丞封。乃 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 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 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 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 治病,议定不死 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 故以十二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