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 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 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 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 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 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 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 见。书奏 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 ,罪当弃 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 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 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 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 二月晦论弃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