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 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 子同产坐之,及 为收帑,朕甚 不取。其议之。” 有司皆曰:“民不 能自治,故为法以 禁之。相 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 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 当则民从。且夫牧 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 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 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 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 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 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