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 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 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 弟毋会,毋如晋何 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 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 恐乱起,子能 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 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 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 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 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 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 。君子曰:“诗 所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 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