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 言:“郡国颇被 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 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 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 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 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 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 ,居邑稽诸物,及商 以取利者,虽无 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 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 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 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 自占,占不悉,戍边 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 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 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