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四十二年,釐侯卒,太子共 伯馀立为 君。共伯弟和有宠於釐侯,多予之赂;和 以其赂赂士,以袭攻共伯於墓上,共伯入釐侯羡自杀。卫人因葬之釐侯旁 ,谥曰共伯,而 立和为卫侯,是为武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