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 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 ,杀宰夫,使妇人持 其尸出弃 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 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 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 门开,居 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