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 夏,齐桓公 大会诸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 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 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 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 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 ?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 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 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克、 邳郑欲内重耳 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 息曰:“三怨 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 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 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 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 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 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 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 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 姬,爱之,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