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 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 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 留,少妾生 胜。留有宠 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 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 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 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 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 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