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 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 於葵丘。晋 献公病, 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 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 甚,乃谓荀 息曰:“吾 以奚齐为後,年少, 诸大臣不服 ,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 曰:“使死者复生, 生者不惭 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 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 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 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 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 公。十一月,里 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 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 言之玷,不可为 也’,其荀息之 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 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