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 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 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 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 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 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 请算如故 。诸贾人 末作贳贷 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 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 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 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 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 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 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 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 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