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 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 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 数如蔡。桓公 之少子林 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 。林自立,是为 庄公。故陈 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 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 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