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 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 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 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 捕嬴,以淮南事 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 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 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 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 。孝以为陈喜 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 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 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 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 大行还,以 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 大... 更多 >>